对申请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 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 行政诉讼 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4-04-07 11: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