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因为急需用钱,希望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内的财产份额。甲的下列( )做法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选项: A:甲与乙协商将其份额转让给乙,但并不通知丙 B:甲与乙商议将其份额转让给乙,事后才通知丙 C:甲与丁商定将其份额转让给丁,事后通知了其他合伙人 D:甲在征得乙的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丁,并及时通知了丙 企业法 合伙人 经营期 发布时间:2024-06-11 1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