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则对我国的教育目的做了规定,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A:德、智B:德、智、体、美、劳C:体、美、劳D:德、智、体、美 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现代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22 08: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