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个人的是( )。选项: A:E国甲,2019年度在华工作5个月; B:F国乙,2019年1月10日入境,2019年10月10日离境; C:G国丙,2019年10月1日入境,201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H国丁,2019年7月1日入境,2020年3月1日离境,其中2019年期间回国探亲一次离境25天 个人所得税法 回国探亲 发布时间:2024-04-02 10: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