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明确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全面发展 明确规定 教育方针 发布时间:2024-06-05 1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