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 10 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说法是错误的?( )(司考真题)
选项: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 10 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发布时间:2024-06-08 12: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