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7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为宣传由该非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发生广告宣传费10万元.该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12月31日该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不考虑 银行存款 专利技术 发布时间:2024-05-19 19: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