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其中()可以优先提供见习机会。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查询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获取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 选项:A: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B:贫困家庭C:城乡待业家庭D:待就业个人 服务机构 单位名 建档立卡 发布时间:2024-06-02 13: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