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并于9月10日收到全部价款。甲公司9月20日发出商品,乙公司9月21日收到该批商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上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的是9月21日。( ) 企业所得税 法律制度 预收款 发布时间:2024-05-17 14: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