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数据库是可恢复的,登记日志文件时必须遵循( )原则。选项: A:先写日志记录,再写数据库; B:先写数据库,再写日志; C:事务执行完再写日志; D:写日志和写数据库的顺序无关 数据库 可恢复 登记日 发布时间:2024-05-19 14: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