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 )位为全国统一编码,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应按附录中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后( )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选项: A: 前6后6 B: 前7后5 C: 前8后4 D: 前9后3 为全国 阿拉伯数字 项目名称 发布时间:2024-03-29 11: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