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选项: A:2.63; B:2.80; C:2.68; D:2.95 销售价格 同类产品 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31 21: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