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 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则
选项:
A: 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 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
C: 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
D: 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
发布时间:2024-06-08 14: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