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关于甲公司的合并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选项: A: 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甲公司内部的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B: 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甲公司须通知其债权人 C: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 D: 合并乙公司后,原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债权 发展战略 可以向 提出异议 发布时间:2024-05-10 20: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