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是指( )。 (2)《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都属于非营利法人。 选项: A:企业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2024-05-10 22: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