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为( )。 选项: A: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B: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C:月销售额未超过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 D: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9万元 销售额 小规模 起征点 发布时间:2024-04-18 13: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