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A:联合体的成员可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在该项目中单独投标B: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C:联合体投标应有各方共同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否则将按废标处理D: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与招标人签约E: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 联合体 投标法 发布时间:2024-05-13 08: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