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23条”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建立以()、()、()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①创新价值②专业能力③同行评价④业绩贡献 选项:A:①②B:①②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 标准 评价 破四 发布时间:2024-06-06 09: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