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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选项: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31 1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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