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选项: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 有限公司 为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31 16:15:04